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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传媒环境中国家形象建构要符合传播规律

http://www.cjr.com.cn 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CJR)  2007年07月24日

  近些年来,媒体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互联网、直播卫星电视、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兴媒体大量涌现,网上聊天、短信、博客、播客等新的传播方式的流行导致了传播活动的变化,同时也引起了人类社会的变化(包括制度、观念、组织和国家间的关系,等等),这一切构成了复杂的新传媒环境。

  新传媒环境中,传者的范围无限扩大,原来只有掌握一定的媒介权力的人才可以进行大众传播,而新传媒环境中,任何一个人理论上都有机会参与大众传播。传播工具的更新是引发传媒环境变化的根本原因。

  新传媒环境中,信息内容更加广泛,传播的内容几乎囊括了当今世界的一切方面。受传者呈现两种趋向:一方面,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人都被卷入了新传媒环境中;另一方面,受众形成不同的群体,除了传统的信息接收方式,还可以通过卫星电视了解新闻,通过互联网了解新闻,通过手机了解新闻。但是,新传媒环境中,传媒的传播效果却降低了。随着信息泛滥,人们不再轻易相信传播的内容。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传者和受者的互动变得容易和频繁,比如,电视和广播通过受众短信获得反馈,互联网可以准确统计点击率并获得留言。

  新媒体的出现及新传媒环境的形成,不仅增加了人们传播信息的渠道,更改变了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理解信息的方式,改变了人们对周围现实客观世界的介入程度。我们认为,新传媒环境中的信息传播的特征将表现出非线性化的趋势,甚至在某些时候也可以理解为混沌化,传者在新传媒环境中更加难以控制信息流动的方向和速度,对于信息所引发的传播效果也更加难以预料。新传媒环境的整体特征是传播活动产生全球性和互动性。新传媒环境的特征集中表现为舆论多元化;传统意义上的传播“客体”——受众正逐步获得传播主体性地位;减少不确定性的可能性增加,但真正实现合理判断的难度增大。

  建构国家形象是一项借助媒体等手段进行的信息传播活动,必须严格遵循普遍的传播规律。在新传媒环境中,由于信息更加难以控制,传播效果更加难以预测,迫使我们需要结合新传媒环境的特征来重新审视传播规律。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基本的传播规律在新传媒环境,仍然具有适用性。下面,本文将结合新传媒环境的几个典型特征,探讨在新传媒环境中仍具适用性的三条传播规律,并提出相应的国家形象建构的传播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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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陈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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