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20多年了,一直遭受老公的打骂,我想离婚,他又不肯,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昨天下午,一名40多岁的妇女来到海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这么说。
昨天是“三八”妇女节,记者从海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年1月以来,海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接到23起婚姻家庭类案例,占咨询接待总量的18.7%,且九成都为女性咨询者。法律界人士认为,维护女性权益,杜绝家庭暴力仍然刻不容缓。
家庭暴力让她无处容身
昨天下午2点多,40多岁的海宁市周王庙镇妇女高某走进海宁法援中心。据其介绍,结婚20多年的她生有2个孩子,两个孩子都已参加工作,但是从大孩子3个月大起,她就没有摆脱过老公的打骂。
“他好吃懒做,白天要我去工厂打工,自己在家游手好闲,到了晚上老是冲我发脾气,无缘无故打人,而且打了不许哭,有时禁不住哭一下,他就要打两下,哭两下就要打四下……”高某说,她曾经因为无法忍受打骂,住在娘家或单位宿舍,但是老公还要上门闹事,弄得她现在无处容身。
“我现在只想离婚,哪怕是一个孩子都不要,一分钱家产都不拿,但是老公死都不肯,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高女士痛苦地说。法援人员向她介绍了离婚的法律知识和如何收集证据维权的常识后,高女士放心地离开了。记者获悉,今年初以来,在海宁法援中心接到的婚姻家庭类咨询中,像这样涉及家庭暴力、婚姻纠纷的占84.2%。
因赡养纠纷欲与兄对簿公堂
“我的母亲已经70多岁了,有老年痴呆症,哥哥却一直不愿赡养,我想将哥哥告上法庭。”今年1月5日一早,40多岁的邬某来到海宁法援中心求助。
据邬某介绍,她的母亲年轻的时候生有1儿3女,在她们姐妹3人相继出嫁之后,哥哥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并一直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以前都是父亲照顾母亲,父亲去世后,哥哥却不愿赡养母亲。我们兄妹4人中,哥哥的经济情况最好,他完全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能力,可他却不愿这么做。”邬某说,在一次次与哥哥争吵却无济于事的情况下,她决定把哥哥告上法庭。
法援人员在倾听了她的讲述后说,出现这种情况,最好先向受害人所在的镇司法所求助,请求出面调解;如无法调解要打赡养官司的话,老人的4个孩子都将成为被告,建议所在村委会出面作为老人的监护人办理官司手续。记者获悉,像这样涉及赡养纠纷的案例在今年的婚姻家庭类咨询中占比也不小。
妇女维权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统计显示,今年1月1日至3月8日,海宁法援中心接到的婚姻家庭类咨询案例比去年同期上涨21%,且求助者多是女性。
据海宁市国翱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介绍,女性在经济收入、身体素质上的弱势地位,对婚姻纠纷的把握不够和目前对婚内人身损害赔偿(财产赔偿)在司法实践中的认识不一,都是导致此类案件女性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原因。按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于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村委会都有权制止;情节严重的还要立案侦查,而目前家庭暴力真正由这些部门出面制止的还不是很多,这也是家庭暴力屡屡发生的原因。
有关律师及海宁市司法局相关人士认为,以家庭暴力为主的婚姻家庭纠纷已不单是一个家庭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要想有效遏制,除了女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外,政府有关部门仍要继续重视,加强引导。此外,也要告诫一些不文明男士从道德和法律角度约束自己,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