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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第19名陌路人!

2011年11月01日 15:04:3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我不能成为‘小悦悦’身边的第19名陌路人。”10月19日下午救起两名落水儿童众位好心人中的张应平说。

  近段时间,“如皋公交司机救人被诬案”、“宁波女大学生献血致害事件”、“路人漠视被撞女童事件”……在一系列关涉社会伦理道德事件引发“见死不救是否立法”热议的当前,我县群众表现出来的奋不顾身,勇救落水儿童的大义之举,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

  人之初,性本善。“不做第19名陌路人”,这是救人者最初的想法。这表明,在关键时刻,秉持朴素的道德本能和人性良知,勇于对危难者施以援手、拒绝冷漠的人,依然大有人在,比如佛山的陈阿婆,比如我县的吴峰、张应平、毛伟卫、周扬等。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一时间,对“见死不救”道德现状的痛心疾首,对18名冷漠旁观者的齐声谴责,成为普遍而强烈的社会舆论。“我会不会成为小悦悦身边的第19名陌路人?”其实,这才是我们所有人都首先需要反思的。我们可以抱怨“不敢善良”的理由有很多,但是,真正强大的内心道德,并不畏惧于此。就像我县那位不会游泳的吴峰,看见不慎落水的两名儿童,赶紧呼救别人帮忙救孩子,拨打110电话,难道不是最起码的应有作为吗?18位陌路人视若无睹,是都被彭宇案吓的,还是我们已经习惯在陌生人社会里冷漠和麻木呢?

  的确,彭宇案、许云鹤案以及“老人跌倒不能扶”的现象,已经让热心助人未必善有善报,见义勇为却被反口诬赖的结局深入人心。但以法律“越俎代庖”制约道德,以法律强制救助,以严刑峻法唤醒世道人心,仅仅是退而求其次的办法。

  佛山的陈阿婆,我县勇救落水儿童的众位好心人,以他们生动的“见义勇为”道德实践,正“为社会道德的改变和提升”尽到了自己“绵薄却尊贵的力量”。落水儿童等不起我们半分半秒的拖延,小悦悦也等不起法律法规的彻底完善。我们是路人,但我们遵从“心中的道德律”。

来源:  作者:  编辑: 陈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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