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芦溪法院干警为“舍己救人小英雄”捐款7200元
14日,在芦溪县法院一楼大厅内,该院全体干警正排队向设置在大厅中央的捐款箱内捐款。这次捐款活动,是为几天前该院执行和解的一位申请执行人——“舍己救人小英雄”肖玉玲同学。
“小英雄”放弃大部分赔偿
2010年3月14日,肖玉玲和同学寿玲艳走在芦溪县盘田村的乡间公路上。突然,身后一辆大货车直向她们撞来,发现险情的肖玉玲一把将身边的寿玲艳推开,自己却被货车撞倒。肖玉玲舍己救人的事迹,在中央和省内外多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
伤情稳定后,肖玉玲和她父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11年9月13日,芦溪县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
但因被告人黄贤海一直未能赔偿到位,肖玉玲的父亲肖来生代表她向芦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肖玉玲和肖来生得知黄贤海家庭负担极重后,表示放弃大部分赔偿款。案件最终得以和解执行。
法院干警让爱继续传递
在办案过程的走访和交流中,“小英雄”和她的家人从屏幕里走到了法官的身边。接触过肖来生的法官都认为,他是一个老实纯朴、心地善良的人,而肖玉玲舍己救人的壮举,也正是出于这种乡土的、朴素的为人处事的原则。
在事故发生后,各级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给予他们很大的关心爱护和支持帮助。
芦溪县法院院长黄山表示,该案实现执行和解,对法院来说,其意义不仅仅是办结一件执行案件,而且维护了社会互谅互助的和谐氛围,更维护了勇于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
最终,芦溪县法院决定减免肖玉玲案的各项诉讼费用,并张榜号召向肖玉玲同学爱心捐款活动。
6月14日,该院举行了捐款仪式,短短几分钟就收到干警捐款7200元。当日,该院政工科长林玉萍再次到肖玉玲家中,看望慰问了小玉玲,并把捐款送到了肖玉玲手中。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作者:
单纬 赵俊 首席记者 程呈
编辑:
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