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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2013年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评选

  “2013年浙江省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评选活动日前正式启动。本次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络文化协会等单位共同举办,旨在通过评选,推动全省互联网站自觉坚守“七条底线”,规范网站建设管理,营造“依法办网、文明办网”的行业氛围,努力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推动全省互联网站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业务,创新文化传播的内容、形式、手段、渠道,提升文化传播力、创造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据了解,凡属浙江省内经合法注册和登记备案,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网站,包括新闻网站、政府网站、文化教育网站和社会商业网站等均可参评。参评网站除必须坚持依法办网、文明办网外,还需有具体项目载体。具体要求:项目须是2012年以来新实施的,且未参评创新网站或往届参评落选的;项目要在传播内容、传播形式、传播技术或服务模式上有明显突破;项目在传播先进网络文化、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方面获得社会和网民认可;项目要符合网络传播规律,顺应网络发展趋势,具有长效意义和可借鉴的价值。

  根据活动安排,评选将采取网站自荐、组织推荐、网民投票、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单位直属网站可向主管(主办)部门提交自荐参评材料,各市网站可向市委外宣办(市网信办)提交自荐参评材料,材料上报截止日为2013年11月30日。

  一、活动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推动全省互联网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树立网络道德风尚,规范网站建设管理,营造“依法办网、文明办网”的行业氛围,努力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推动全省互联网站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业务,创新网络文化传播的内容、形式、手段、渠道,以创新举措、典型示范带动我省互联网行业单位提升文化传播力、创造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络文化协会

  协办:各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

  四、参评对象和要求

  (一)参评对象

  浙江省内经合法注册和登记备案的各类网站,含新闻网站、广电网站、政府网站、文化教育网站和社会商业网站等,均可参评。

  (二)参评条件

  1、参评网站须严守“七条底线”,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舆论导向正确;坚持文明办网,重视行业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道德,诚实守信,在行业和网民中有美誉度和公信力。

  2、参评网站应依法落实发布信息日志、上网行为日志留存等信息安全审计要求,建立完善的有害信息过滤、不良网站屏蔽、防病毒、反黑客等互联网安全保护措施;依法落实有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3、参评网站须积极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先进网络文化,提供丰富、健康、优质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参评要求

  除前述条件外,网站要有具体的创新项目作为参评载体。具体要求:

  1、时效性。即项目须是2012年以来新实施的,且未参评创新网站或往届参评落选的,均可参加。

  2、创新性。即项目要在传播内容、传播形式、传播技术或服务模式上有明显突破。

  3、实效性。即项目实施后,在传播先进网络文化、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方面获得社会和网民认可。

  4、示范性。即项目符合网络传播规律,顺应网络发展趋势,具有长效意义和可借鉴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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