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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及时报告“非典”疑患可获奖励

http://www.zjol.cn 2003年4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4月2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通告要求,继续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疫情动态,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


    公布本省各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热线电话,接受公众的报告。公众一旦发现有与发病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经证实为“非典”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由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政府奖励报告者。

 

本省各零售药店及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顾客,应当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力劝患者及时到医院就诊。发生“非典”病例的地区,当地零售药店要停止出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对故意隐瞒病情并传播疾病的“非典”临床诊断病人或疑似病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陈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