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本发票全部是“大头小尾”,虚开金额超过447万元;开具假发票80多份,其中16份合计虚开金额高达80万元左右。近日,舟山市地税局稽查局和舟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联手查获了这起个人利用地税发票和假发票进行犯罪的重大案件,目前已查实其虚开金额达500多万元,其余假发票的开票金额尚在确认过程中。涉案人徐锡良已于10月13日被检察机关以“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做进一步侦查和审理。
投案自首另有隐情
徐锡良是舟山市某公司的业务开票人,2004年4月26日上午,他在公司领导陪同下来到舟山市地税局稽查局投案自首。据他自己交代,他于2003年11月从做假证处购得“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两本,共50份,已开具金额180万元,剩下未开具的发票全部遗失。事实上,这只是他为了掩盖自己犯罪行为而编造的谎言。
次日,徐锡良所在公司向地税局稽查局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一个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打电话向公司勒索30万元,理由是徐锡良以公司名义印制大量发票,未付清全部发票印刷费,再三催讨无效,只好向公司索要。这位外地男子还威胁说如不付款,他将立即向税务机关举报。
这一线索引起了地税部门的高度重视,徐锡良来税务机关自首是否迫于发票印制人对他的威胁?发票来源是不是真像他自己所说的是从做假证处购得?
“大头小尾”发票虚开447万元 舟山市地税局稽查局当即与市公安局取得联系,共同调查此案。调查发现,徐锡良所在公司自2000年2月至2004年2月,向舟山市地税局直属局领用“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52本,“浙江省海洋运输业专用发票”3本,合计55本,全部由徐锡良一人对外开具。
在审核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时,办案人员发现,发票存根联的每张金额都在1000元左右,办案人员初步判断发票开具存在问题。根据发票存根联提供的受票单位查找相应的发票联,却一张也没能找到。在接下去的大量取证过程中,又发现同一发票字迹,同一发票号码竟然有两到三张发票,经浙江省税务票证管理中心最后鉴别,确认为假发票。在大量确凿证据面前,徐锡良交代了全部作案经过。
据徐锡良交代,他的具体作案手法是:将一式六联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撕下填开受票人所需金额,按低于规定税率(一般在2%—2.5%范围内)向受票人收取款项,然后在其余四联上随心所欲地填上受票单位及金额。
根据目前已经取证查实的票据,可以确认自2000年2月至2004年2月,徐锡良开具了138份“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及“浙江省海洋运输业专用发票”,合计开具金额461万余元,而与此相对应的138份发票存根联合计金额仅14万余元,漏底金额高达447万余元。
变本加厉印制假发票 2003年9月底,舟山市地税局直属局在缴销徐锡良开具发票审核过程中,发现一张号码为0039111的发票存根联金额被严重涂改,并写上了作废字样,发票审核员当场口头责成其交回其他5联发票,否则将停止其购领发票。
徐锡良眼看着长期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作案事实即将败露,于是产生了印制假发票的恶念。他于2003年10月—11月先后三次私自提供发票样板,通过中介印制假“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6本,并且私刻“某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根据目前已经取证查实的票据可以确认其虚开假“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16份(其中一份为作废发票),合计虚开金额高达80万余元。
据徐锡良交代,他虚开假“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80多份。这些发票的具体金额目前正在进一步确认中。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王平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