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病我帮人 大病人帮我 解读《杭州市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试行办法》
浙江在线消息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用这句话来形容杭州市刚出台的《杭州市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试行办法》是再适合不过了。符合条件的杭州市职工,每人一年只要拿出20元钱,患病时遇到巨额的医疗费负担时就不用再慌,你可以去申请享受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补助金。
“无病我帮人,大病人帮我。”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体现了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对于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职工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让困难职工看得起病,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哪些职工可参保
实行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需求量很大,一步到位有很大难度。因此只能分步实施。目前的参保对象为:已进入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属、区属(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已患病的在职职工同样可以参保。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暂不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险。一旦条件成熟,再考虑将退休职工等大病重症高发人群纳入范围。
参保以团体为单位,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工会负责收缴。
保险资金哪里来
要使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顺利实施,最关键的当然是资金的筹集问题。据了解,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由杭州市总工会组织领导,由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具体负责实施,设立“杭州市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基金”。基金来源由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社会资助、政府补贴等三方面构成。
保险费用坚持以支定收、缴费合理的原则,根据年度测算调整下一年的保险费标准。符合参保条件的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均应参加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2002年的保险费用为每人20元。在职职工保险费用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单位所缴费用在企业“应付福利费”中列支。
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其运作、结算和审批,由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负责管理,并接受市审计部门审计监督。
参保手续怎么办
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由各产业工会、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参保单位工会在当年12月底之前,将当年收缴的保险费、参保单和名单清册、劳动情况年报表复印件交到所属产业工会或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区总工会于12月底前汇总后,交给杭州市总工会,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如何申请补助金
如果你已经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符合享受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条件,就可以享受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补助金。也就是说,如果你上年度医疗费用在4万元以上,那么4万元以上自负部分医疗费,在按规定享受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后,剩余的自负部分医疗费可给予全额补助,而且上不封顶;其补助金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标准补助,条件是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经过一定的调查审核程序。
申请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规定的补助金,应提供以下材料:杭州市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补助金申请表,参保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上一年内累计),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这些情况不补助发现以下所列情况之一,杭州市总工会不负担给付相关补助金的责任:一、非参保对象;二、参保人以不正当手段,伪造相关材料及各种欺骗、作弊行为;三、参保单位、参保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四、参保对象以书面形式主动放弃相关补助待遇的。
何时享受补助金
《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试行,即今年患病的参保职工,可参照《办法》申请享受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规定的补助金。
办理参保对象保险补助金申请审批手续的时间为次年1月,由各参保单位预审统一申报办理。杭州市总工会收到参保对象齐备的申请材料后,在15天内经调查核实无误后给付相关补助金。也就是说,今年底参保的话,明年1月起就可向患大病重症的职工兑现补助金。
数字助读
据初步测算:一位在职职工年医疗费累计达到4万元时,剔除必须自理的部分,个人尚需支付8000元左右的费用。超过4万元时,通过杭州市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个人尚需支付10%左右,因此,一些重症的个人支付费用仍相当高。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 胡大淼 记者 王燕平 时间:11月13日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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