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自1984年以来,德国的电视市场逐渐出现公共广播电视与私营广播电视两种体制鼎立并存的局面。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于受到德国电视法规的限制,私营电视只能通过有线传输电视节目。随着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德国政府对私营电视的管制也随之有所放松,私营电视的经营范围从原来的有线输送扩大到了地面电视传输,其市场份额与产业重要性也得到了急剧的提升。到2001年为止,“公共电视和商业电视在观众中大约各占了40%的份额”,私营电视的规模日益扩大,已经出现“席卷天下、囊括四海”的气势。截至2003年底,德国的私营电视已经占据了近60%以上的市场份额。也就是说,在短短的2年里,私营电视已经从公共电视手中夺走了几近20%的电视观众群,公共电视的地位变得岌岌可危。
近年来,公共电视与私营电视的市场占有比例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市场结构中的角色也因而出现了失衡的局面。尽管如此,私营电视并没有从根本上控制德国的电视市场。原因在于,德国的广播管制权力属于各州的权力机构(也就是州广播机构),它们创立了其州内的各种公共广播电视,并对其加以扶植。这种政策上的倾向性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公共广播机构的市场地位。此外,各州的广播管制机构与其它毗邻州之间往往通过签订州际条约的形式加强它们之间的合作,来共同保护公共电视台,使其免受私营电视台与外来媒体集团的冲击。于是,德国的公共广播电视就在各州的支持下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网络。目前,德国共有13家公共广播电视机构,德广联(ARD)和德国电视二台(ZDF)是全国性的公共广播电视机构,制作和播出的电视节目进入所有的德国家庭。联合经营德广联的11个州的公共广播机构同时也为各自地区制作节目,如今这些节目同样可以在德国境内收到。这些公共电视台占据着43.2%的市场份额,拥有那些各自为阵的私营电视台无法超越的优势。
德国的私营电视台主要受两个集团的控制,一个是由德国出版商贝塔斯曼集团和卢森堡的国际性广播电视企业——卢森堡广播公司(CLT)组成的RTL集团;另一个是由德国电影发行商基尔希集团和报业集团施普林格集团公司组成的Kirch集团(其前身是里奥·基尔希集团)。这两个集团分别占据了不到25%的德国电视市场份额。其余的私营电视台的市场份额加起来才只有7%左右,而且都是一些专门性的电视频道,如美国有线电视台(CNN)的新闻频道;“欧洲体育”频道;以及一些音乐频道等(如MTV,VIVA,VIVAⅡ等)。
2002年,基尔希集团在经历了一场严重的债务危机之后决定出售其旗下的三家母公司的股份,即 Kirch Media GmbH & Co. KgaA、Kirch
Beteiligung GmbH & Co. KG 以及Kirch Pay TV GmbH &
Co. KgaA。它们分别于2002年的4月、6月与4月申请破产。对于新闻集团掌门人鲁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与意大利媒体大王西尔维奥·贝卢斯考尼(Silvio
Berlusconi)来说,这是一个渗透德国电视市场的大好机会,并对购买这三家公司发行的股票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对于德国所有的政治党派与公众来说,如果这两家媒体巨人进入德国媒体市场,必将破坏德国电视产业的生态平衡。(Maevers 2002; Hornig et al.2002; Hammerstein et al 2002; Zoettl
2002)为此,在德国Bauer Verlag出版公司和Hypovereinbank银行领导下的德国国际财团加入了这场激烈的讨价还价活动,其主要目的是掌握大多数的股份,避免外来媒体势力对德国电视产业的冲击。表面上来看,这是一次几个媒体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自发行动,应该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而实际上,这次谈判反应了德国政治各方的共同利益,即维持一种信息多元的社会状态,反对媒体市场的垄断行为。这次谈判最后以失败而告终,部分院因在于Bauer出版集团已经拥有了RTL媒体集团的少数股份。按照德国反垄断法,任何私营机构不得拥有30%以上的市场份额。Bauer力图通过这次商业谈判获得以上三家媒体公司的股份的做法遭到了德国反垄断委员会与德国联邦卡特尔局的抵制与反对。
2003年3月,美国亿万富翁哈易姆·萨班与德国基尔希集团签订了一份收购Pro
7Sat1电视公司的商业合同,包括其旗下的Pro 7、Sat.1、Kabel 1与N24等电视台的全部股份与基尔希集团在NeunLive公司中持有的48.4%的股份。此次一揽子收购计划中还包括一个拥有18,000部电影与胶片的电影图书馆,总交易额高达20亿欧元。虽然这份商业合同获得了德国各级管制机构(尤其是德国联邦卡特尔局)的批准,但终因萨班的筹款计划失败而化为泡影,双方一致同意取消了这次交易。这项交易就暂时地被搁置起来了。Pro Sieben
Sat1广播电视公司将继续由原来的股东们经营,他们将通过发行新的股票来筹集资金,来维持整个公司的正常运作。
由于基尔希集团拥有德国最大的出版公司之一Springer的大部分股份,它就可以自行作主将其所有的体育赛事转播权出售给其它公司。比如,2003年5月,基尔希集团将其旗下的体育电视台DSF出售给了由EM.TV公司、Karstadt-Quelle
超级商业连锁公司与一个瑞士商人组成的国际财团。尽管这些公司的破产诉讼程序尚未完结,但随着各种私营电视公司间并购与重组活动的日趋激烈,这种私营电视市场上的商业垄断将会继续下去。
二、
公共广播电视公司
(1)德国公共广播电视的历史发展
由于德国的广播电视体制产生于特定历史条件,完全是在战后从零建起的,有着自己鲜明的特色。尽管,英法两国的广播电视业都呈自上而下的中央运营形式。联邦制的德国则把广播电视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州,联邦政府除了根据联邦立法经营两个从事国际广播的电台《德国之声》(DW)和《德意志电波》(DLF)之外,
无权设立经营任何形式的广播电视机构。宪法也严格规定大众传媒应独立于政府。联邦政府在广播电视事业方面的权限仅限于传送技术领域,不能从事与节目的编排和内容有关的业务。这样,德国的广播机构均依据州或州与州之间的广播法而设立,从而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分散经营的广播体系。西德的11个州中大部分是每个州拥有一家广播电视机构,也有几个州合办一家的,州广播法赋予每个地区台合法的自主权,各台独立经营和安排节目,一切活动在州广播法和国家有效法规之内进行。1961年,联邦政府曾试图建立电视台,但是被联邦宪法法院以违宪驳回。
为了维护各广播电视机构的共同利益,解决技术、法律和管理上的问题,西德12家地区广播电视机构于1950年联合成立了“联邦德国广播联合会”(简称德广联ARD)。自1990年东西德国统一以来,其组成成员扩大到了各州。德广联创建的德国一台向全国播送节目,其节目来源由各州按照相应的实力供应。各州的广播权力机构有权对所在州内的公共广播电视进行管制。(见表一)
表一:
德国各州公共广播电视公司与其德广联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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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各州的电视广播权力机构 |
德国各州的名称 |
市场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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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伐利亚州广播电视管理局 |
巴伐利亚州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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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森州广播电视管理局 |
黑森州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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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地区广播电视管理局 |
萨克森州;萨克森-安哈尔特州;图林根州; |
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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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德地区广播电视管理局 |
汉堡州;下萨克森州;梅克伦堡-西波美拉尼亚州;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 |
1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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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勃兰登堡州广播电视台 |
柏林州;勃兰登堡州;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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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来梅州广播电台 |
不来梅州;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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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尔州广播电视管理局 |
萨尔州;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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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德地区广播电视管理局 |
巴登-府腾堡州;莱茵兰-帕拉体纳特州; |
1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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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地区广播电视管理局 |
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 |
21.25% |
来源:《德广联电视条约》(http://db.ard.de/abc/content.ergebnis?p_id=328&p_typ=eg)
1954年,德广联各成员开始交换电视节目,各州广播机构共同制作的节目“全德电视节目”开始向全国播出,这样,西德第一家全国性的电视网就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了,即德国电视一台(ARD)。这套节目内容的40%是由中心向全国播出,包括新闻、体育、电影、天气预报等,各州的广播机构按照各地区收视费所占比例向这个频道提供节目。从星期一到星期六,早上6:00到晚上8:00各州播各自的地区性节目,晚8:00之后和星期日全天均播出全国性节目。
德国电视二台(ZDF)是1961年根据一项联邦各州协议设立的,于1963年
4月1日起正式播出。与电视一台不同的是,二台全部为全国性节目,采用中央运营形式,所有节目都从设在美因茨的总部播出,大约经费的一半来自收视费,40%来自广告,其余部分来自各项杂收入。节目编排与德国一台没有明显不同,只是外国影片等进口节目稍多些,自制节目略少。两个机构之间有直接的竞争,但在报道重大体育或政治事件时也进行有限的协调。
德国还有个“第三套电视节目(Third
Programs)”,也是公共电视频道,是德广联部分地区台联合办的,主要播出教育和文化节目,播出时间各地不同。公共广播电台很少向全国播出,大都是地区性或地方性的。
德国的公共广播电视机构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向受众提供综合的、全面的、在政治上平衡的节目,也就是说,公共电台和电视台所播节目必须反映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而不是只代表某一派的利益或观点,并且广播电视机构必须按照“机会均等”原则报道各党派活动。联邦宪法法院甚至对竞选期间各党派所获报道时间都有具体规定,以便对各党派一视同仁。
另外,还存在一些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公共电视台,诸如Phoenix新闻台;由德广联与德国二台合办的Ki.Ka儿童节目频道;由德广联、德国二台、ORF、SF
DRS等合作经营的欧洲文化台Arte和3Sat;以及一些奥地利与瑞士公共电视台等。
(2)公共广播电视的组织与管理
上表中列出的德国各州广播电视管理机构与德广联都是受德国公共法律管理的公共机构。它们不受各州政府或德国联邦政府的监督,实行自我管理的运作方式。
德国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没有管理广播的行政部门,大多数州广播法规定,广播电视业的领导机构为广播委员会、行政理事会和台长。广播委员会由广播电视机构所在州的议会推选或社会相关团体成员组成,任务是决定章程条例,对电台和电视台进行监督指导,并负责一般性的决策工作,如批准预算和年度报告等。行政理事会则是广播电视机构本身的管理机构,负责节目、人事、内部机构设置等,台长由广播委员会选出,负责日常事务。
尽管德国各级政府与议会无权干涉公共广播电视公司的运作,但他们一般通过他们选派的代表与成员以及由某一党派的政府组织成员代表对其施加政治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德国党派政治影响渗透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广播委员会的成员、台长及各部门的高层职位基本上是根据党派色彩来决定的。如果台长是个社民党人或同情社民党的人物,那么第二把手则通常是基民党人。虽然在理论上理事会成员不是直接来自主要党派,但是党派利益对理事会影响很大,并左右着传媒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