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曙区着眼于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以营造一流城区环境为目标,解放思想,立足改革,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环境卫生管理新路子,使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有了质的飞跃。

  改革管理体制,实行管做分离。2000年,海曙区从改革传统的环卫管理体制入手,努力开创环境卫生管理新局面,成立了城市管理办公室,将原环境卫生管理处一分为二,成立了新的意义上的环卫管理处和环卫服务中心,实行“管做分离”。新的环卫管理处专门司职管理职能,负责制订环卫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考评、作业定额、经费定额标准,负责环卫经费管理和作业任务的招标发包,负责行业检查监督和考评。新成立的环卫服务中心则承担了环卫作业任务,并成立了街道、乡(镇)保洁中心。环卫服务(保洁)中心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化运作的经济实体,受各级政府委托或竞争参与道路、河道保洁和垃圾清运等作业,并接受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三级考评。为推行市场化运作,降低操作成本,还将部分道路保洁业务推向市场公开招标鼓励参与竞争。

   改进作业方式,实行动态覆盖。对辖区59条主、次干道全部实行早4时至晚10时全天18小时巡回保洁,大街小巷和居民区实行早4时至晚8时全天16小时巡回保洁,还推出了严格的“分钟考核制”,规定一类道路和形象路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街巷支弄和居民区等四类道路不能超过25分钟。此外,环卫保洁覆盖面不断扩大,实现了地面向立面、城市向农村、地面向水面等三个拓展,重点整治城市“乱张贴、乱涂写”,委托街道保洁中心对全区16个行政村的公共区域实行12小时巡回保洁,将辖区农村32条河道近70万平方米水面纳入保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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