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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官司”个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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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洪视点
 

“好汉”像不像“大娘”之争有结果

香港:公共机构告媒介难之又难
希望工程还来清白殊为不易

郭小川案和媒介的核实责任

两位律师法庭唇枪舌剑 
言论“特许权”保护有待研究

作家周而复一审败诉 名人慎打名誉官司

广告画引起的著作权纠纷

不能证实不等于失实

包头市邮电局局长为什么受处分?

有线电视还敢乱播广告吗?

小章子不是小德张

这才是对舆论监督的支持

少署一个名 判赔一千元

岳阳监狱这样索赔合理吗?

盛学友维权有理

谢东娜的肖像到哪里去了?

指人"同性恋"岂能无损名誉?

犯罪人的人格尊严也受保护

“轻薄为文”的代价

《穆桂英挂帅》是谁改编的?

《诗刊》和《太原日报》和解好

媒介:严拒违法广告!

擅自发布他人言论侵害了被采访人的什么权益?

从“袁案”引出的思考

不应这样“倒轧帐”

信息传播内容不实 误导读者造成损害
这起人命案给媒介提出新问题

对“非法使用鸦片”案的思考

海灯名誉案的涉讼内容载体是什么?

矿泉壶案与公正评论

这位作家为何输了官司?
主动提供新闻材料的责任

重提“中国最大的新闻官司”
被动提供新闻材料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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