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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讲座

《新闻三昧》1998年7月起每期连载

 


把事实和意见区分开来
——七说新闻媒介和人格权


从不许侮辱罪犯人格说开去
──六说新闻媒介和人格权


揭露犯罪怎么成了侵权?
──五说新闻媒介和人格权


卢跃刚的困惑:什么是事实?
——四说新闻媒介与人格权


当新闻事实真假难辨的时候
——三说新闻媒介和人格权


从郭小川案看媒介的核实责任
——二说新闻媒介和人格权


“新闻官司”的产生与构成
——壹说新闻媒介与人格权


网络传播面临的新矛盾
——三说新闻媒介与著作权


著作权法重在保护自然人权益
——二说新闻媒介与著作权


时事新闻为何不适用著作权法
——壹说新闻媒介与著作权


他们为什么被调离岗位
——三说舆论监督


公众人物问题
——二说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没有强制力
——一说舆论监督


信息公开的法制化
——四说新闻记者采访权


法律如何救济采访阻碍
——三说新闻记者采访权


记者同被采访个人的平等关系
——二说记者的采访权


偷拍偷录应当慎用
——一说记者的采访权


坚持报刊的合法出版
——关于报刊登记和管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关于新闻媒介对广告的责任


公开审判和司法独立

淮海大酒店案的启示
——关于依法支持和保护舆论监督


为了“琼民源事件”不再发生
关于证券信息和新闻的管理


这样传播克林顿绯闻合适吗?
关于取缔淫秽色情内容


新闻法讲座之六报刊为何无权禁止转载?
关于新闻工作中的著作权问题


审理新闻侵权案又一重要文件
——关于新闻侵权纠纷(下)


法律的“刀”从哪里“开”?
关于新闻侵权纠纷(上)


他为5000元断送了一生
——关于保守国家秘密


从“高枫事件”说开去
——关于言论出版自由


没有《新闻法》就不要讲新闻法学吗?
新闻法和新闻法学的内容

新闻侵权法漫谈

《新闻实践》1999年1月起每期连载

 
“名家专栏·新闻侵权法漫谈”开栏的话

两件凶杀案报道的失误
关于新闻失实之二


我国新闻侵权法中的一个悖论
关于新闻失实之三


刘晓庆名誉案的启示
关于新闻失实之四


女作家应当向老师道歉
关于新闻侮辱


评论《马桥词典》为什么会侵权?
关于“公正评论”


受了处罚岂容向新闻媒介“出气”?
——关于“权威度”和“特许权”


最高法院首次提审新闻侵权案
——关于法人名誉权


一首打油《钗头凤》引出的风波
——关于特定指向


从《周西成演义》到《太姥山妖氛》
——关于媒介责任


更正报道都可以免责吗?
——再谈媒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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