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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农业竞争优势为竞争能力︱︱︱WTO农业问题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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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臧铯 2001-12-13 8: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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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博士是我国WTO谈判农业专家组成员。借他最近来杭参加浙江国际农业博览会的机会,本报记者就入世后浙江农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问题采访了他。
记者(以下简称记):浙江是非粮食主产区,又较早地开始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现在粮经产值比已调整到31∶69。大家都很关心WTO协议的执行对浙江会产生哪些影响?
程国强(以下简称程):我认为,加入WTO将给浙江农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浙江是市场化较早的地区之一,近几年来,浙江的农产品已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国际市场竞争,开始逐步熟悉国际竞争规则。相对来说,浙江农业已率先进入国际化阶段。浙江的许多农产品具有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如肉类、果蔬、加工食品和特色农产品等,只要充分发挥竞争优势,完全有可能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入世后,浙江最大的优势是可以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利用WTO规则营造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推动农业国际化的发展。
记:你曾说过,入世后,不怕国外的产品来,就怕跨国公司来。到时候,国内某些产业的企业还没有获得成长的机会,市场已经被人占了。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出现了,怎么办?
程:发展机遇与比较优势并不等于竞争能力,我们目前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农业竞争主体没有竞争能力。浙江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有活力的地区,一个很重要的经验在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目前许多小企业还没有形成规模,还在延续一些传统的市场开拓手段。入世后,这些企业还不能适应国际竞争,尤其是难以应对那些跨国公司的挑战。所以,从现在开始,应考虑采取措施,让小企业长大,让大企业变强。当务之急是先发展行业组织、行业协会,把中小企业联合起来,把农民组织起来。让行业组织来组织协调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浙江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
记:有人说,入世首先是政府的入世。那么,农民需要主动做些什么?
程:不管是哪个国家,农民是生产单位,而不是市场主体。要想在国际化的背景下保护农民的利益,首先应继续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同时政府要通过立法和政策,让农民在国家支农政策中得到实惠。当务之急是采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减轻农民负担,可能是对农民最有效的“补贴”。
另一方面,农民也要靠自己来保护自己。怎么保护呢?要靠农民的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的行业协会。通过这些合作组织、行业组织,抵抗市场风险,参与市场竞争。广大农民应尽快提高素质,树立竞争意识。
记:政府、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民,入世后各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职责?
程:世贸组织是政府间的组织。入世后,政府必须执行WTO规则和承诺。政府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要构造适应新的国际竞争环境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体系,为企业和农民提供一个公平的发展环境。
对企业来说,最根本的是如何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的企业,应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将比较优势转变为竞争优势,将竞争优势转变为竞争能力。我们希望国内能成长一批大粮商、大畜牧商和大加工商。
行业组织必须是企业和农民自发组织的,能够维护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利益,担负起企业和农民没有能力做的事情。行业组织应参与对外谈判,为企业收集、分析市场信息,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搞好行业准入、市场价格协调与管理,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承担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行业损害调查、应诉,处理贸易纠纷。今后农业的竞争主体,要么是大企业,要么是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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