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与一些地方政府的“恩怨”看来要等到零售业全部对外放开时才能解决。
评论 对于华北三超市减持股权,家乐福保持着贯有的低调。而在记者看来,这低调中,或许包含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一种是理性的缄默;另一种是感性的怨。 实际上,这个欧风美雨浸染多时的法国企业甫一进入中国,就一直在玩着各种规则游戏。尽管身处异乡他国,家乐福仍深谙“拧弯”或者说“规避”的技巧,其中最大的奥妙在于————知道哪些规定可以拧弯到哪种程度。 而当这个奥妙终于成了业内的集体无意识,当奥妙的甜顺即成了自酿的苦酒,家乐福则忍不住要喊声冤了:我不过是只小小的出头鸟罢了!
规避乾坤
规避规则和风险的乾坤到底何在? 胆大如家乐福,在其对手沃尔玛集中精力在中央政府批准的广东省(11家沃尔玛店中有8家在广东)营业,并为自己越过了广东省的疆域发展而感到惴惴不安的时候,他则忙着不停地和一些几乎是不可能的地方政府签定营业合同,重庆、武汉、沈阳、青岛,同时也没有忘记超大市场北京和上海,这两地共开了10家家乐福超市。对中等城市的市政府而言,家乐福所承诺的每家超市提供500个工作机会,以及高额的税收是巨大的诱惑,因此行政法规的要求是一个可以被绕过的规章。 引入外资升级国内零售业态、提高内地商企管理技术水平的想法,使家乐福成为先期跨进中国零售业门槛的幸运儿,然而跑在政策之前家乐福遍地开花的现实,又让中央政府感受到来自于各方面当然包括家乐福竞争对手的压力。事实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造成急于引进外资的地方政府与中央零售业开放政策难以保持步调一致,各地所设门槛不一,家乐福在内地的各合资分公司股比自然参差不齐。
操之过急
家乐福显然有点操之过急。 但是,在市场准入问题没有解决之前,“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其实是众多外资抢滩中国零售领域的捷径。据统计,截至到1999年底,中央正式批准的中外合资零售商业企业只有21家,实际上进入中国的外资商业企业近300家。在中国固有的体制下,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变得不可避免。 绕开中央政府繁复的审批,大部分外资选择了其他渠道:地方政府自行批准一些外商独资的零售企业、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国内一些零售企业委托、聘请或承包给外商进行管理;中外合资,实际上由外方公司进行管理;中外双方成立合资的商业咨询公司(或为了便于审批,只叫“咨询公司”),然后直接管理国内商业企业以及外资企业提供的专用品牌等多种方式。 实际上,对合资零售业的整顿也早就开始了!早在1997年8月,国务院曾下文,要求对合资零售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并禁止地方擅自批准这类企业的进入。2000年11月、2001年8月国务院更是连发两道禁令,在列出的需要整改的企业多达216家。这无疑也表明一种姿态:中国政府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将比以往更加积极地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法规。 这样,在正视规则面前,家乐福再次充当了一回先锋。在经历去年“受罚说”惊险一跃后,去年岁末,家乐福终于获准重新在中国开店。其总裁表示,家乐福已经重新制订了一套有关在华开店的章程,希望能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在中国开10家店。而这重新制订的开店章程就是————一切均在政策允许的范畴之内。
双赢模式
当然,我们也发现,聪明如家乐福,在痛饮自酿的苦酒后,却又找到了新的双赢模式。 从去年底开始,我们可以毫不费力的感受到:家乐福与各地方政府的关系更趋密切。在马不停蹄地开店选址的同时,家乐福们还力配各地方政府,不拘形式地召开各类采购会。这使得其许多开店愿望进入到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此前,对于家乐福与“广百”的联姻,广州市市长林树森曾颇有深意的说,我们欢迎大家采取打造双赢的方式进驻广州市场。据悉,家乐福在广州既开设零售大卖场,同时也在广州建立商品采购中心,并且将两者作为一个一揽子计划固定下来,此种双赢的合作方式立即博得了广州市政府的青睐。 至于此种做法是否有以出口换地盘之嫌,家乐福有关人士跟记者分析说,这只能说是家乐福中国市场策略,较之其他外资零售巨头更本土化。比如,在外资零售企业中,家乐福与中国本土企业合作次数最多、面最广,换来的是其门店猛增,一举成为中国目前最大的外资零售商。而以家乐福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之强,对于各地政府而言,家乐福手中还握有一张采购王牌。2001年,家乐福在中国采购总量达到15亿美元,据称这个数字今年要翻一番。中国扩大产品出口,借力外资采购体系整合国内销售模式的构想中,家乐福扮演重要角色。 我们可以预见,在接下来的两年(中国零售业的过渡期还有两年),家乐福还将不断在欢迎与抵御、防范与依赖之间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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