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人遗忘的卡里取走4500元 2小时内心挣扎还是交出了钱 |
见到别人遗留在自动取款机里的卡,一时起了贪心取走卡中的4500元。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内心挣扎后,这位取钱者又把钱全额交到了派出所。2月19日,4500元让赖某跟自己“打”了一架。 2月19日下午1点半左右,赖某到市区东港三路的一家信用联社给孩子交学费。交完学费后,他决定顺道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点钱。 取款机前有人在取钱,赖某等了一会。等那人离开后,他走到取款机跟前,发现取款机显示的是“请选择交易”的选项,而非“请插入卡片”。 前面的人忘了把卡拿走了。赖某试着摁下了“取款”的按钮,取出了1500元钱。见取款成功,赖某才想起来查卡内余额:还有3000多元。 赖某取出了剩下的3000元,又取出了这张卡,离开。 另一面,在赖某之前取钱的人很快发现自己忘了拿回卡。他返回自动取款机前,发现卡已不见,打电话到银行一问,发现卡里的钱已被人取走了4500元。他打电话报了警。 下午2点50分左右,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东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到银行查看了监控录像,确定当天下午1点45分到1点50分之间,有人取走了报案人卡里的钱。监控视频的画面很清晰。赖某的脸被认了出来。民警在进行了调查确认以后,决定开始寻找赖某。 下午4点多,正当民警准备着手找赖某时,赖某却出现在了派出所。原来,赖某取了钱后,一路走一路回想起报纸上曾报道过的类似内容,“好像取了别人的钱也是一种犯罪。”赖某说他越想越害怕,就直接把钱拿到了派出所来自首。 东港派出所民警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赖某的这种行为属于盗窃罪,但由于赖某主动归还了钱,他们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 |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胡晨敏 通讯员 陆军垚 编辑: 孙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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