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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义务普法28年 做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先行者

2013年06月13日 11:37:4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在大麦屿尤蒙岙村有这样一位老人,他退休后坚持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教育讲座长达28年,受到当地群众的赞扬,他就是姚仁珍。

  做一名义务普法员

  制作普法宣传画报100多期刊

  今年83岁的姚仁珍,退休前是一名教师,从事教育工作30多年,1983年退休后,通过考试进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

  从1985年开始,他通过自己在法律工作中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深入学校、企业、村(社区)等地,为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村干部等人群义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

  20多年来,姚仁珍接受群众咨询、帮助解决问题有近千人,所做普法讲座多达200多场。

  多年来,姚仁珍养成了一个习惯,一旦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他就会在第一时间从书刊、报纸上剪下具体内容,然后归类存放好,作为讲座时的案例。

  6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姚仁珍的家中,他正忙着撰写禁毒宣传画报。

  原来,大麦屿尤蒙岙村特地在村部宣传栏内留出位置,用于粘贴姚仁珍制作的普法知识宣传画报。姚仁珍坚持每月至少出一期普法宣传刊,而且每期保证有3张纸内容。这项看似简单的工作,在姚仁珍的坚持下,一做就是10多年,到目前为止,已出画报达100多期。

  6月份是禁毒宣传月,为此,这一期的普法宣传画报上的内容均与禁毒有关。姚仁珍告诉记者,这期的主题是“远离毒品”,他想告诉村民们要普及法律法规,加强防范意识,远离毒品。

  “近年来,毒品吸食呈低龄化趋势,而且‘以贩养吸’现象也不断增多。”老人给记者举了几个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例如某技术学院学生小张吸毒,他积极在买毒者和贩毒者之间牵线搭桥,并和贩毒者约定‘三七’分成,从中赚钱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又如在校生卢某之所以帮助贩毒,就是因为对方答应他可以免费吸食k粉……”

  姚仁珍坚持给村民出普法宣传海报,受到村民们的广泛好评。村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姚仁珍老人多年来一直坚持搞法律宣传,村民从他这里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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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玉环 作者:程舒青 胡茜茜 编辑: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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