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诊所被控非法行医 六七百名村民求情从轻发落
他姓夏,今年60岁,是一名苍南莒溪卫生院的退休医生,深受当地村民爱戴。
但是昨天,他被控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私开诊所开展诊疗活动,涉嫌非法行医。
据了解,夏某所在村的六七百名村民递交联名信求情,表示当地村民看病难,夏某之举只是于心不忍。
退休医生家中开诊所
未获“许可证”被查处
今年2月,夏某从苍南莒溪卫生院退休。夏某是西厅村人,由于附近村民熟悉他曾是一名医生,常向他求助看病,于是,夏某在自己家中开起了一间小诊所。夏某说,他只给一些熟人看病,并未公开行医。
5月27日,村民张某因肠炎找夏某就诊,夏某打开一瓶葡萄糖氯化纳,添加头孢曲松钠后给她输液;林某因刀伤就诊,夏某打开一瓶葡萄糖氯化钠,添加克林霉素后给他输液。
当天,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部门查处了夏某的诊所。据了解,苍南县卫生局曾于2006年5月22日、2007年10月16日对夏某罚款2000元和6000元。
检方指控,2014年2月至5月,夏某具有执业助理医生资格,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苍南县桥墩镇莒溪社区西厅村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六七百名村民联名求情
当地就医难,是名好医生
昨天,法庭上,检方认为,夏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并处罚金。
辩护人认为,本案发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夏某所处的地区较为偏僻,鉴于当地群众就医困难情况,被告人才进行了非法行医的行为。同时夏某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医生资格,且没有造成人身损伤的后果。另外,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希望法庭综合考虑这些情节。
据了解,在本案侦查阶段,夏某所在村的两名村民代表提交了一份有六七百个村民签名及指印的联名信,希望对夏某从宽处理。联名信称,夏某退休前,几十年如一日坚守在农村医疗第一线,服务态度好,看病细心认真,医疗技术精湛,从未出过医疗事故,深得当地及周边几县群众信赖,是远近闻名、有口皆碑的好医生。由于卫生院医生少、夜间无人值班,且离西厅村较远,村民看病诸多不便。夏某是见患者病急心生不忍,才给予帮助。
法庭未作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