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
2016-02-29 20:34:38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 金蕾
编辑:
朱小燕
浙江在线2月29日杭州讯 (通讯员 金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即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提高全社会反家暴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反家暴的责任,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在2月29日上午召开全省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电视电话会议。
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主任袁家军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省妇联主席、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副主任劳红武主持,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副主任谢济建参加会议。
近年来,我省反家庭暴力工作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率先推进立法,率先建立机构,率先开展试点等工作,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家庭暴力防范保护网络,在全省市县实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全覆盖。
会议提出,贯彻实施法律的前提和基础是学习宣传好法律、掌握领会好法律,下一步全省各地是要继续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和省《条例》的学习、解读和宣传,深化认识、扩大影响,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要在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过程中,注重以法律强制力为后盾,着力构建预防、保护和惩戒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切实做好相关调解、维权等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公民个人,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并落实好各自在反家庭暴力中所承担的责任。
会议还邀请了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明舜教授作《反家庭暴力法》辅导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