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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试点农房抵押贷款 盘活农村“沉睡”资产

2016-08-17 08:22:06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刘婷  编辑: 马轶伦

  浙江日报讯(记者 刘婷)作为全国59个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之一,乐清市出台《关于抵押农房司法处置暂行规定》,对农房处置流程、范围、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盘活农民资产。乐清农商银行以此为契机,对农房进行普通和优质划分,并提供相应的利率优惠,简化放贷手续,解决不少农户、个体工商户贷款担保难题。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乐清市26家金融机构中已有14家开展农房抵押业务,农房抵押贷款余额达40.79亿元,同比增长3.29%。

  “这个月农商行农房抵押贷款利率不到5厘,给我们老百姓很大让利。这不,我刚刚拿到了30万元贷款。”该行客户刘丹说。自国家试点以来,乐清农商银行在农房抵押贷款业务上加大了创新和推广力度,推行“两免一快”农房抵押方案,除免除评估费、保险费之外,降低利率,让农户真正享受到优惠。

  随着农房抵押贷款试点的推进,乐清经济“盘活效应”日益显现。目前,乐清市农村宅基地拥有量有31.2万宗,已发证25.17万宗,完成集体土地房屋产权登记13.82万宗,农房抵押贷款仍有较大空间,其中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是关键。完善农房抵押物评估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采取专业房产评估机构估价或自行协商估价等灵活的作价方式,将是未来乐清农房抵押贷款的改革重点。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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